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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马甲清理运动”的“水语文集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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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宋水师 发表于 2010-12-16 23:40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关于马甲清理运动,很热闹,于是假装“名人”,也自个将自个自运动开始所发的水帖中的只言片语集中起来。。。形成“水语文集”:
蓝色字为复制原文)

一。
马甲大清理
一个鱼泡泡,引起一场马甲清理整风运动(马甲文化大革命)

论坛用户名、QQ、QQ群有多个马甲的必须尽快清理统一,不能改或者有昵称的要加在用户资料里的昵称上(像老主任那样)。
老主任已经借36号泡发布新的号令,整风运动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,开始进入了自查自评阶段。。。。。
=========
注:活动一开始就是认真又带娱乐性的,这就是论坛,快乐无处不在,呵呵。

二。
老主任早已在用户名lao90286上加了昵称“老主任”
36号泡泡的作者,已经主动将自己废弃一年的马甲上交了。。。。
(该用户小X,于2009年9月9日注册,很少用,后又注册了“快乐鱼”)

============
注:老主任带头行动。泡泡的发起者,是真的交了马甲,而且是真马甲--另外一个论坛ID。但此后好像是没有再主动交马甲的了。。。

三。
不是说一定要中文名,是有多个名字的,尽量统一用一个。
那种很多字母或数字(并且看起有点杂乱),大家不知该怎么读也很难记住的,建议最好取个大家容易识别的,方便交流。
=============
注:俺认为还是比较通俗地明确了清马甲的意思,是要清多出来的ID。
同时建议取个大家容易识别的用户名。当然,俺个人是希望用中文最好记,但决不强求。

宽容,宽松,互相理解,互相支持!


四。
申请改名在这里:
【改名帖】申请改名
http://www.ustcjz.cn/bbs/viewthread.php?tid=4732&extra=page%3D1
名气太大,实在不便改名的,可以在个人中心的昵称上加上另一个名字。
注册了多个用户的,可申请把多余的,不常用的注销。
=======
注:再次明确,没有要求必须改名,再次明确清马甲的本意。


五。
论坛,是个比较宽松的虚拟小环境,而马甲则是论坛这种宽松环境里特有的一种现象。
其实,一般来说,每个人在网络上都会有个常用的用户名,而在此之外再注册的其他名字,称为穿马甲。
也就是马甲通常指注册了2个以上的ID,那个主ID之外的叫马甲。

我们将其延伸到QQ群,论坛与QQ合起来算,名字不一样,就相当于多个马甲,呵呵。
这次所谓的马甲大清理,的确是很多人所希望的,但从一开始,也带有相当的娱乐成份。
论坛,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,比如,用中文用户名,这也是一部分家长会员提出来的,希望如此,但这并没有成为论坛的规定。反对者,也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。
表达,争论,灌水。。。。但切莫过于认真。争不出结果,也就一笑了之。毕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,呵呵。
======
注,这次俺认真地解析了马甲的概念。。。。。讲明白没有不知道。

欢迎快乐的自由争论,这就是论坛。争论不是争吵,争论不影响和谐,争论也是为了和谐。


六。
未曾发表过,很重要哦

关于马甲,在网络上其实是有它存在的价值的,我们不提倡在家长论坛及家长QQ群里使用马甲,因为我们是个特定的群体,不同于其它网络场合,我们的交流比较密切、真诚。

但在其它网络应用上,则不一定非要用与家长论坛相同的用户名,使用马甲,也是一种自我保护。在不同的场合,穿不同的马甲,是很多网民的做法,也是值得提倡的安全做法。网络是虚拟的,上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。过于个性的名字,尤其要注意保护隐私。
尽量不要用真实姓名、生日等(名人公众人物商务人士除外)

话题还是回到家长论坛,我们还是提倡尽量用易于识别用户名。


欢迎拍砖,有砖轻轻拍,快乐拍拍。。。。

评分

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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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yyhyy 发表于 2010-12-16 23:48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赛木兰 于 2016-8-4 18:22 编辑

就戴一个面具,不用练变脸绝活,呵呵 Ё Ё
902896 发表于 2010-12-17 00:02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赛木兰 于 2016-8-4 18:22 编辑

宽容,宽松,互相理解,互相支持!大宋辛苦了! こ こ
902896 发表于 2010-12-17 00:03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赛木兰 于 2016-8-4 18:22 编辑

欢迎拍砖,有砖轻轻拍,快乐拍拍。。。。 073 ┶ ┶
902896 发表于 2010-12-17 00:05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赛木兰 于 2016-8-4 18:22 编辑

快乐的自由争论,这就是论坛。争论不是争吵,争论不影响和谐,争论也是为了和谐。 650 ら ら
向往 发表于 2010-12-17 00:15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赛木兰 于 2016-8-4 18:22 编辑

楼上的沙发与天地都给占了,我们只有立边上了。。。。。。 ╊ ╊
902896 发表于 2010-12-17 00:18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赛木兰 于 2016-8-4 18:22 编辑

[quote]楼上的沙发与天地都给占了,我们只有立边上了。。。。。。 俺该给向往让座哦,俺站起来,请向往兄上座,上上座!一起好好学习坛主坛旨 哦! 361 ㄣ ㄣ
向往 发表于 2010-12-17 00:2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赛木兰 于 2016-8-4 18:22 编辑

[quote]俺该给向往让座哦,俺站起来,请向往兄上座,上上座!一起好好学习坛主坛旨 哦! 呵呵,不敢当哦,一起好好学习坛主坛旨。 虍 虍
902896 发表于 2010-12-17 00:28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赛木兰 于 2016-8-4 18:22 编辑

[quote]呵呵,不敢当哦,一起好好学习坛主坛旨。 “不敢当”,那我就不客气继续坐沙发喽。 遵命,一起学哦! 075 乁 乁
笑笑 发表于 2010-12-17 06:42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赛木兰 于 2016-8-4 18:22 编辑

坛主就是坛主,高屋建瓴,以理服人。赞同。 510 8 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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